5.2.1 培訓課程設計理論基礎
有關培訓課程設計的研究理論,主要源自西方的教育實踐和企業培訓實踐。培訓課程設計的理論基礎主要有以下幾方麵。
1.布魯納課程教學四原則
布魯納(Jerome Seymorr Bruner)是美國心理學家和教育家,是結構主義教育流派的代表人之一。1915年10月1日,他出生於美國紐約的一個中產階級家庭。布魯納1937年畢業於都克大學,1941年獲得哈佛大學心理學博士學位。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布魯納在美國情報部隊進行心理戰術研究和宣傳以及公共輿論的分析工作。1945年戰爭結束後,布魯納回到哈佛大學任教,並從事人的感知覺研究。此後,在瑞士心理學家皮亞傑(J.Piaget)的認知心理學影響下,他開始研究人的思維過程以及概念的形成過程。1952年起任哈佛大學教授。1956年,布魯納訪問歐洲時拜訪了時任瑞士日內瓦發生認識論研究中心主任的皮亞傑。1960年,他與心理學家米勒(G.Miller)一起創辦了“哈佛大學認知研究中心”,並擔任該中心主任(1961—1972),形成了以認知心理學研究為基礎的教育思想。1972—1978年,布魯納任英國牛津大學心理學教授。1978年退休回國。他的主要教育著作有《教育過程》、《論認知》、《教學論探討》、《教育適合性》等。
布魯納十分重視教學原則對學生有效地獲得知識與技能的作用,並認為它也為評價任何一種教學方法與學習方法提供了一個標準。這個理論在培訓工作中也是適用的。布魯納提出了以下四條教學原則:
(1)動機原則,即學習過程和效果取決於學員對學習的準備狀態和心理傾向。布魯納認為,人的學習是主動學習,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麵:一是重視已有經驗在學習中的作用,認為學習者總是在已有經驗的基礎上,對輸入的新信息進行組織和重新組織。二是重視學習的內在動機與發展學習者的思維,認為學習的最好動機是對所學材料本身的興趣,不宜過分重視獎勵、競爭之類的外在刺激。換言之,促進學習者學習的真正動力是內在動機,在教學中應重視激發學習者的內在動機,喚起其積極性,使理性和非理性、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相結合,促成學習者整體協調發展。因此,教學應當根據探索活動的三個方麵,即激發、維持和指向,來形成和培養學員的內部動機,使學習和解決問題的活動積極主動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