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課程設計是對組織成員實施職業生涯規劃,開展階段性、有目的的培訓的關鍵環節,關係到一個培訓項目能否成功、能否取得成效的重要問題。由此,培訓課程設計須引起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高度重視,科學合理地設計出有針對性和時效性的培訓課程。
5.1.1 培訓課程設計定義
為了準確把握培訓課程設計的內涵,首先要明確課程、培訓課程的內容和含義。
1.課程
古今中外課程論學者對“課程”有不同的界定和解釋。正如美國學者斯考特(Scotter)說的那樣,課程是一個使用得最普遍的教育術語,也是一個定義最不明確的術語。在我國,“課程”一詞始見於唐朝孔穎達為《詩經·小雅·巧言》中“奕奕寢廟,君子作之”句作疏:“維護課程,比君子監之,乃依法製。”但他用這個詞的含義與我們現在通常所說的課程的意思相去甚遠。南宋理學家朱熹在《朱子全書·論學》中也提及“課程”,如“寬著期限,緊著課程”,“小立課程,大做功夫”,其中“課程”一詞包含了學習的內容與進程的意思。
英文中,課程(curriculum)來源於拉丁語cursus,意為“跑道”。據此詞源,課程常被定義為“學習的進程”,簡稱學程。國外不同課程論流派對課程理解也不同:功利主義課程論代表者英國教育學家赫伯特·斯賓塞(Herbert Spencer,1820-1903)認為,課程是為實現學校教育目標而選擇的教學內容的總和;經驗主義課程論代表者杜威(John Dewey,1859-1952)認為,課程應尊重兒童,以兒童為中心,讓兒童在“做”中學,與生活打成一片,通過實際操作獲得經驗。我國教育學界對課程也有不同的解釋:有的學者把課程看作與學科等同或是學科的總和,有的學者提出課程是學校學科及其安排和進程,還有的學者認為課程是為實現學校教育目標而選擇的教育內容及其安排的總和。事實上,每一種課程定義都隱含著某種哲學假設和價值取向,隱含著某種意識形態以及對教育和培訓的某種信念,從而表明了這種課程最關注哪些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