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規劃是組織機構對一個特定時期內將要進行的培訓工作預先擬訂的規劃,包括以下幾個方麵的內容:培訓目的、目標以及要求,培訓時間、地點、進度、講師以及培訓負責人,培訓方式,培訓內容,培訓評估方式,獎懲措施等。
製訂培訓規劃必須從組織的戰略出發,滿足組織以及員工兩方麵的需求,考慮企業資源條件與員工素質基礎,考慮人才培養的超前性以及培訓效果的不確定性,確定職工培訓目標,選擇培訓內容和方式。在製訂的過程中,當然還必須掌握必要的步驟,這樣不僅可以事半功倍,而且可以檢測和監督培訓規劃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1.1 製訂培訓目標
培訓目標有時會與培訓需求相同,有時又不相同;當一次培訓就可滿足培訓需求時,這次培訓目標就與培訓需求相同;培訓目標還是考核培訓效果的標準。
1.培訓目標的特點
一個良好的目標必須具備三個特點——具體、可量度、可觀察度。具體到培訓目標,就是說目標應該能夠準確地描述員工接受培訓後的一些行為表現。
(1)在目標中使用行為動詞,由於學習目標必須把員工的學習行為具體地描述出來,因此管理者在訂立學習目標時,應該使用一些清晰、明確的行為動詞,而摒棄一些含糊或者包含較多解釋的字句。
表4-1則是將包含較多解釋的詞與行為動詞進行比較:
表4-1 動詞比較示意圖
從表中可以看出,左方列出的詞,會使管理者以及培訓老師不能準確知道員工受訓之後,是否已經掌握了所學的東西。那麽使用這些詞語來訂立目標,則培訓老師很難評估員工的學習成效。而右方列出的則是一些較為清楚的字句,培訓老師能很容易地從員工的有關行為中知道員工是否掌握了所學到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