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節之中,我們已經描述過我們是如何根據理想類型來理解其他人的行為的。我們看到,這種過程從根本來說是由截取我們所具有的、有關另一個人的經驗的橫斷麵的過程組成的,因而也可以說,是由“將它凝結成一幅幻燈片的過程”組成的。我們已經看到,這種過程是通過對認識過程進行的某種綜合而完成的。不過,這個有關另一個人的行為的理想類型的概念,還是有某種含糊之處的。它同時表示幾種理想類型,包括(一)各種預先給定的客觀意義脈絡;(二)各種產物;(三)行動過程;(四)各種現實對象和觀念對象——隻要上麵這些方麵之中的任何一個方麵作為人類行為的結果而存在,情況就是如此。而且,對符合理想類型的行為的各種產物進行的解釋也包含在其中。當我們根本不了解那些曾經創造了這些產物的人的個體經驗的時候,我們所訴諸的就是後麵這一類解釋。無論我們什麽時候開始根據各種解釋圖式、根據某種抽象活動、根據一般化過程,根據形式化過程,抑或根據理性化過程來排列過去的經驗的時候,無論我們所涉及的對象究竟是什麽,我們都會發現這樣一種過程——通過這種過程,一段活生生的經驗就會被從其具體環境之中抽取出來,之後再通過某種對認識過程的綜合而被凝結成某種既堅硬,又牢固的“理想類型”。隻要“理想類型”這個術語能夠被運用於某種涵蓋經驗的解釋圖式——就像馬克斯·韋伯的早期著述所表現的那樣,那麽,它就不會使社會科學家麵臨任何特殊的問題。我們是可以在與理想類型完全相同的意義上來談論各種自然對象和過程、談論各種氣象模式、談論生物學中所涉及的各種進化係列,以及諸如此類的對象的。對於我們來說,理想類型概念在這些領域之中究竟會發揮多麽大的作用是用不著多說的,因為我們在這裏所關注的是社會科學的一組專門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