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許會按照下列方式來設計我的行動,即我把你描繪成隻要你把握了我正在做的事情,你就會傾向於進行某種行為。而這樣一來,我就是把你對我的行動的解釋當作你的行為的原因動機來描繪了。比如說,假定我問你一個問題。我的目的動機不僅包括你理解這個問題,而且還包括我從你那裏得到某種答案。你的答案就是我的問題的原因(就是我的問題的“目的之所在”)。在我的設計之中,我不僅已經把我的問題當作已經提出的問題來描繪,而且也把你當作已經理解了它,進而會在這種理解的促使下做出回答的人來描繪了。已經預先得到描繪的就是你將會做出回答。當然,在這種特定的(提出一個問題並等待回答)意義脈絡之中,你究竟會做出何種回答依然是不確定的。任何一種這樣的幻想過程,以及任何一種這樣的預期,都會伴隨著某種希望、都會伴隨著某種追求使這種已經被概括表現出來的設計得到完滿實現的情感傾向,這是毋庸置疑的。而且,我通過幻想過程進行某種判斷,其大意是我的提問將會在你那裏引起某種明確的反應,這一點也是確定無疑的。這種判斷是可以與以它為基礎的希望分離開來的,因而是可以單獨進行研究的。因此,讓我們忽略在這裏出現的情感活動,探尋一下下列說法是什麽意思,即我在某種社會關係之中進行的某種行動(這樣的行動因而是互動性的)將會誘導它所針對的人以某種方式進行行為。
讓我們繼續使用有關問題和答案的例子。提問者通過將來完成時態所幻想的是,這個被提問的人將會回答他的問題。因此,他幻想他的提問將會變成另一個人的回答的、真正的原因動機,而且,當他係統表述這種問題的時候,他已經記住了這一點。而這種情況似乎會與我們在前麵做出的一個陳述[13]相矛盾,即隻有通過過去完成時態、在認為某種被激發起來並已經進行過的活動是給定的對象的注意活動之中,原因動機才能得到把握。有人也許會這樣來回答,即在其設計之中,這個正在進行幻想過程的人是通過將來完成時態,來描繪某種(未曾得到規定的)答案已經被提出來的。而這樣一來,回答活動對於提問者來說就是作為過去的事情而顯現出來的,因而回答者的動機也就是通過過去完成時態而顯現出來的了。然而,這樣的回答卻並沒有滿足進行精確分析的各種要求。因為提問者究竟是如何知道他自己的問題就是回答者的真正的原因動機的呢?這雖然是他的一個預設前提,然而,任何一個問題似乎都的確會有這樣的預設前提。所謂這樣的問題很可能會對回答者產生激發作用這樣一種判斷,實際上就是提問者的目的動機。就像提問者從經驗出發知道其他任何一種事情那樣,他“知道”實際情況很可能就是這樣。他知道,無論他自己在過去的什麽時候對一個問題做出回答,這個問題都是他的回答的真正的原因動機。他之所以做出回答,是因為有人在問他。因此,他知道就他的各種朋友和熟人而言,情況也同樣是如此。因此,他是從他的過去經驗所具有的整體性脈絡之中。推導出下列一般性的普遍真理的,即問題就是回答者的真正的原因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