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解釋者既確定了某種溝通過程的內容的客觀意義,也確定了這種內容的主觀意義,他就可以著手詢問這種溝通過程首先為什麽進行了。然後,他就可以尋找這個正在進行溝通的人的目的動機了。因為任何一種溝通活動都必然會具有某種外在的目標。當我對你說某種事情的時候,我是出於某種理由才這樣做的——無論我這樣做是為了使你表現出某種特定的態度,還是僅僅為了向你說明某種事情,情況都是如此。因此,任何一種溝通活動都以下列目標作為其目的動機,即使這個作為溝通對象的人能夠以這樣那樣的方式認識到這種溝通。
作為溝通過程的對象或者接受者的人通常都會做出這種解釋。在通過找到相應的解釋圖式或者表達圖式,因而確定了這種溝通過程的內容的客觀意義和主觀意義究竟是什麽之後,他便開始探究這裏的另一個人當初這樣說的原因了。簡而言之,他便開始探究存在於這種溝通過程背後的“計劃”了。
不過,這種目的動機的探究者並不一定就是溝通過程的對象。一位並未參與其中的觀察者也有可能著手進行同樣的解釋。如果我總是希望知道這種溝通過程的目標究竟是什麽,那麽,我就會,或者說我就必須尋找這種溝通過程的目的動機。此外,下麵這一點也是不證自明的,即人們甚至會尋找其他人進行的那些並沒有包含任何溝通意圖的活動的目的動機。我們在第二十二節之中已經看到了這種情況。隻有發現了一個行動者的目的動機,我們才能把握他的主觀意義實際上究竟是什麽。我們首先必須找到他的設計,然後再對有可能被用來實現這種設計的行動進行盡可能詳細的設想。就並不具有任何溝通意向的行動而言,已經完成的活動本身嚴格說來就可以被當作對目的動機的實現來加以解釋。不過,如果我恰巧知道這種已經完成的活動隻不過是存在於某種意義鏈條之中的一個環節,而這樣的意義鏈條又會導致某種進一步的目的,那麽,我必須做的就是解釋這個他人所具有的,有關這種進一步的目標本身的主觀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