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中的“異鄉”:近代四川的文化、社會與地方認同

第二章 地方認同與學術自覺:清末民國的“蜀學”論

字體:16+-

中國文化中,地域意識的興起甚早。先秦典籍如《詩經·國風》以方國為單位編纂詩歌,《尚書·禹貢》描述了各地風土物產的差別。秦漢以後,隨著政治大一統格局的奠定,各地原本存在的文化多樣性更受關注。《禮記·王製篇》明確提出,各地文化的不同根於自然地理環境的差異,《漢書·地理誌》更注意到不同的曆史經驗對地域文化的影響,提示了自時空兩條線索考察地域文化的思路。在學術史中,這一意識主要體現為一係列以地名加“學”字為後綴構成的名詞的使用,如宋代的“關學”、“洛學”、“朔學”、“閩學”,清代經學中的“吳派”、“皖派”、“常州學派”等。它們一經產生,就常常變成“不證自明”的分析範疇,被人廣泛使用。

從實際運用看,“某地之學”中的“學”字,包含有學校、學風、學術以至文化等多層意謂,其確切指向須視上下文而定。一般學術史研究提到此類概念,則多著落在具有地方特色的學術這一層麵上。但即此而言,其所指仍是模糊而寬泛的。所謂“地方特色”,或指某些學科,或指某些學派,或指某種學術路數,或數種含義兼而有之,但有時也不過就隻是一個地域範圍而已。這類名詞基本上是一開放(並會繼續開放下去)的表述,其意涵處在不斷波動中,而又多少指向一個相對統一的內核。

作為此類概念中的一個,“蜀學”也具有同樣的特點。這可從既存研究對這一概念的語義演變所做的梳理中看出一斑,茲不贅言。[1]需要指出的是,現有成果雖已多少注意到蜀學概念的開放性,而仍多傾向於將其指涉對象視作一個清晰的“實體”,或依據研究者個人的見解,為其劃出一明確疆界,進而努力討論其“特色”所在。問題在於,為概念下個“準確”定義,固然可能使研究對象清晰化,但也不無時代錯位的危險,極易以今人所見替代時人認知。因此,怎樣尊重曆史中的當事人對“蜀學”一詞的理解,恐怕仍是蜀學研究首先應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