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中的“異鄉”:近代四川的文化、社會與地方認同

三、成為“四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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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入川,多保持著自己原籍的風俗習慣。光緒《崇慶州誌》引康熙時修縣誌稱:“兵燹以後,半屬流寓,好尚不一。”[72]嘉慶《達縣誌》亦雲:“今自兵燹之後,土著絕少,而占籍於此者率多陝西、湖廣、江西之客。業已五方雜處,未免各俗其俗。”[73]同治《嘉定府誌》說,在婚禮方麵,“川省五方雜處,各從其鄉之俗”。[74]直到民國時期,都還有不少文獻記載了人們在具體風俗習尚方麵的差異,如《丹稜縣誌》:“十一月冬至不祭墓,惟江西客民及詩禮家有送寒衣者。”[75]《重修彭山縣誌》:“十月送寒衣,秦籍人有行者。冬至拜墓,粵桂籍人行之”雲雲。[76]這些記錄從康熙年間一直到民國時期,可知“各俗其俗”的現象在四川延續之久。

但是,在其他一些事務上,移民後裔文化趨同的步伐在嘉慶以後明顯加快。前引六對山人的竹枝詞寫於嘉慶八年,而民國《三台縣誌》中也說,當地“五方雜處,習尚不同,久之而默化潛移,服其教不異其俗”。[77]民國《宣漢縣誌》稱,“邑人多客籍,少土著”。直到清代中葉,“凡本籍與本籍者遇,必述其原籍之土語,曰打鄉談。一以驗真偽,一以必親切也。且父子兄弟互相傳習,以為紀念。迨傳世既久,習與俱化,相談之存在者,百不得一,已自成為一種宣漢語矣”。[78]在達縣,“鹹、同以前,語言尚異,後漸混而為土音矣”。[79]這些論斷大都是印象式的,但作為一種觀察,仍具重要的參考價值。嘉慶十二年(1807年)進士、墊江李惺(1785—1863)在為大邑縣牟氏族譜所寫序言中明確提到:“大抵今日所為土著者,率皆國朝定鼎以後,自粵東、江右、湖南北來。其來自前明洪武初年麻城孝感鄉者,則舊家矣。”[80]文章寫作時間不明,而被收錄在同治六年(1867年)編修的《大邑縣誌》中。故所謂“今日”,大抵正著落在十九世紀開頭的六七十年中。惟此仍是特例,難以概論而已。實際上,恐怕要到了二十世紀初,大部分清初移民的後裔才正式認同於“四川人”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