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中期的四川,政治上陷入內爭,既不太參與全國性的行動,也為全國性目光所忽略,成為一處國中“異鄉”(參看第三章)。四川的高等教育身處其中,自然也無法逃出這一狀況的影響。從名義上講,成都高師是從1916年經北洋政府批準正式定為國立學校的,但實際上,一直到三十年代初,仍具有很強的地方色彩。
國立學校的經費本應由國庫供給,但成都高師的經費是在四川省教育經費下墊撥的,且後來升格為成都師大後,這一狀況依然持續,沒有任何改進。當然,那一時期全國的教育經費都很拮據,[7]但是,成都高師所麵臨的這一狀況,也深刻地受到四川政治格局的影響。事實上,當時就有一筆“國費”掌握在四川地方軍人之手,即四川鹽餘。該款項自民初就被地方軍人截留,1918年,北洋政府在無奈之下,遂將其正式劃歸地方,使得截留在名義上合法化了。[8]高師自改為國立以後,就一直謀求使用這筆款項,從北洋政府到南京政府,也樂得順水推舟,均表讚同。但“地方割據”已是事實,中央對地方亦不得不抱“遜讓”態度。比如,1927年國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員會就表示,師大經費使用鹽餘一議,“事屬可行。但事實上能否如數劃撥,本會難以懸斷,故該校預算書交由該省教育廳會同財政廳審核辦理見複”。[9]這裏的表述就很有層次:師大既屬國立學校,其經費劃撥當然應由中央批準,此所謂“可行”也;可惜中央對四川的管理隻停留在名義上,此所謂“事實”也,故最後還隻能交給地方。其結果不出教育行政委員會之所料:由於地方軍人不肯讓步,此事終於不能成功。
其時南京國民政府自己還立足未穩,為求國內擁戴和國際認可,急於求得“統一”,哪怕隻是一個形式和名義,也是非常珍貴的。1928年東北易幟前,蔣介石建議把張學良(1901—2001)列入國民政府委員名單,就表示“人的問題尚在其次,最要緊的是地方問題”。但在“反政府”方麵看來,強調形式之統一並無若何實質意義。李宗仁(1891—1969)即致電張學良稱:“所貴乎統一者,要在精神一致,不在形式偶合。”張也一度告訴蔣,東北軍“易幟固為袍澤之良友,不易幟亦為精神之信徒”,希望達成“不拘形式之統一”。[10]其時蔣介石關心的可能更多的是所謂“法統”,故可在實際上做出讓步。但對於李、張這些“地方實力派”來說,“精神統一”既可免去“割據”之名,又可以保留較大的自由度;“形式統一”卻真使自己淪為“地方”:即此可見雙方關懷的差距所在。至於四川則因基本上不與“中央”為難,故自北洋政府開始就能維持大體上的“自治”(參看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