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道出於二:過渡時代的新舊之爭

近代湖南區域文化與戊戌新舊之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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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代明確的新舊之分,即“新黨”、“舊黨”等群體認同詞匯的頻繁出現,大約即在戊戌變法前後。在新政推行較早的湖南,新舊之分在光緒二十三年(1897)末似已基本確定。葉德輝在那年十一月的《與石醉六書》中,已開始大肆攻擊梁啟超在湖南傳播公羊學。他在後來刊印的信末按語中說:此信“為斯事辯難之始”。雖然他那時尚認為“舊黨與新黨,說到人情天理,固無有不合者。”[2]但新舊兩黨的分野顯然已出現了。

以今日的後見之明來看,戊戌變法前後湖南乃至全國的所謂“新派”並不全新,他們對“新政”的參與和接受有不同程度的區別。而“舊派”也並不全舊,他們大都支持甚至提倡某種程度的革新。但對當時人來說,新舊兩黨的人員分野基本是清晰的,新舊之爭的存在也的確是時人的共同認知,故本文使用新派、舊派這樣的詞匯,主要指謂他們不同的群體身份認同,而並不意味著他們在思想及行為上都截然對立。

可以說,到19世紀後期,中國朝野所謂“守舊”,大致都不過是相對而言。甲午中日戰爭以後,中國的全國性語境中幾乎已不存在真正純粹的守舊派(詳另文)。當然,以近代中國思想社會發展的明顯地區差異,也有可能存在一些區域性的例外。過去不少人論及戊戌變法前後的湖南新舊之爭,都要說到近代湖南區域文化的守舊與排外,這當然不是無根之談,但也不乏迷思(myth)的成分。而有些迷思,也就起源於最早記述這一事件的當事人梁啟超在戊戌當年的著述。[3]

近代湖南區域文化的主流傾向究竟是趨新還是守舊?這是認識戊戌前後湘籍士人心態、觀念與行為的一個重要基本因素。本文即圍繞這一問題,從湖南區域文化的一些特性入手,探討這一特定區域文化語境對湘籍士人(亦偶及在此特定時段進入這一區域文化氛圍的外來士人)思想觀念和社會行為的影響。[4]由於他們所思考、探索和因應的畢竟是全中國(而非湖南)當時麵臨的問題和挑戰,即錢基博所說“其人為天下士,為事亦天下事”[5],故本文的研究也希望能對理解整個近代中國稍有促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