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獨秀在南京獄中時,曾為鄉後輩汪原放寫過一張條屏,上麵說:“天才貢獻於社會者甚大,而社會每迫害天才。成功愈緩愈少者,天才愈大;此人類進步之所以為蟻行而非龍飛。”[85]不論這是抄自他人還是自作,都是自抒胸臆。陳氏對中國社會,一向責任心重而暢所欲言,貢獻不可謂不大;但社會對他的回報,則聲譽雖隆而“成功”實少。他在獄中書此,恐怕對所謂“社會迫害”,深有隱痛。
陳氏本人的自定位,其實也是充滿猶疑的。1922年他為科學圖書社題詞,回憶從二十多歲的少年時代起,就“為革新感情所趨使”而辦《安徽俗話報》;奮鬥了二十年,除“做了幾本《新青年》,此外都無所成就”。[86]那時他已投身實際政治,而自己可視為“成就”的,仍是文字的貢獻。但後來在獄中寫自傳時,卻說自己“一生差不多是消耗在政治生涯中”,並自認其大部分政治生涯是“失敗”的。[87]這“失敗”的感覺,應與牢獄生涯無關。出獄後他仍說:“我奔走社會運動、奔走革命運動三十餘年,竟未能給貪官汙吏的政治以致命的打擊,說起來實在慚愧而又忿怒。”[88]
或許是“英雄不誇當年勇”,晚年陳獨秀已幾乎不提《新青年》時代的光輝。當記者向他求證,是否如傳聞所說“今後要專做文化運動,不做政治運動了”時,他連忙否認。他承認自己的“個性不大適宜於做官,但是政治運動則每個人都應該參加”;尤其“現在的抗日運動,就是政治運動”,那是不能不參加的。[89]這大致仍如他1918年恢複談政治時所說,關係到“國家民族根本存亡”之時,人人都不能“裝聾推啞”。但這樣一種非實際的政治,也隱約揭示出參與者自定位的尷尬。
在抗戰的艱苦時期,陳獨秀以自己不夠成功的經曆鼓舞國人說:“我半生所做的事業,似乎大半失敗了。然而我並不承認失敗,隻有自己承認失敗而屈服,這才是真正的最後失敗。”[90]永不向失敗屈服,的確是典型的陳獨秀精神。他那時特別強調,“即使全世界都陷入了黑暗,隻要我們幾個人不向黑暗附和,屈服,投降,便能夠自信有撥雲霧而見青天的力量”。重要的是“不把光明當做黑暗,不把黑暗對付黑暗”;在那“黑暗營壘中,遲早都會放出一線曙光,終於照耀大地”。[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