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統籌出台政策,為綜合高中發展製訂框架,是綜合高中試點乃至發展的最重要基礎
綜合高中試點是一個龐大的係統工程,如果隻是就其中一個或某個環節做出細微性調整,那麽綜合高中的改革很可能在行進過程中處處受阻。因此,未來對於綜合高中的一係列改革,必須做好“頂層設計”,從辦學、招生、課程、考試、評估等各方麵做出全麵調整,綜合高中的改革才有可能取得成功。
在中職學校開設綜合高中(班),是江蘇省實施綜合高中的主要模式。其之所以能夠在江蘇省得到長期發展,主要受益於普通高校或高職院校麵向中等職業學校的對口單招政策。盡管此政策的實施在江蘇省經曆了曲折的發展,但其展現了中職學校活力、促進了中高職教育的銜接、為中職學生搭建了向上發展的階梯。經過多輪的改革實踐,江蘇省已形成比較完善的文化與專業並重、知識與技能並重的課程及評價體係。
2001年,浙江省教育廳製定《關於進一步完善和推廣綜合高中教育模式的意見》,成立由省教育廳廳長任組長的綜合高中改革領導小組,並發布了一係列與綜合高中改革和發展配套的政策和措施,這些政策支持在不同程度上推動著浙江省綜合高中的發展。同時,浙江省建立與省等級重點普通高中、省等級職業高中相配套的綜合高中評價製度:《浙江省等級重點綜合高中標準(試行)》,闡明了浙江省一、二、三級綜合高中的評定標準和評定辦法,並10個方麵進行了詳細規定。此外,浙江省等級綜合高中與浙江省等級重點普通高中、浙江省等級職業高中在財政撥款等方麵享受同等待遇。這一政策,在製度層麵上將綜合高中的地位與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並列,有利於綜合高中的發展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