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省
浙江省的綜合高中於1994年開始試辦,在全省範圍內進行普通高中“二一分段,高三分流”的試驗,並將先行試驗的10多所普通高中作為省級綜合高中。[15]浙江省是全國較早試辦綜合高中的省份。
1999年,浙江省教育廳決定在近百所省級重點中等職校試辦“教育綜合改革實驗班”(簡稱“綜合班”),綜合高中由普通教育拓展到職業學校領域。2001年,浙江省教育廳製定《關於進一步完善和推廣綜合高中教育模式的意見》,成立由省教育廳廳長任組長的綜合高中改革領導小組,並發布了一係列與綜合高中改革和發展配套的政策和措施,有力地推動了浙江省綜合高中的發展。
2004年是浙江省綜合高中發展的高峰期。這一時期浙江省有150所左右的普通高中改辦為綜合高中,約80所職業高中改辦為綜合高中。浙江省綜合高中已形成6種辦學模式。第一,分段分流模式,即根據不同的學段進行分流,而分流指按照學生素質及其需求以自願為原則將學生分流到普通高中班(參加全國普通高考)、對口高考班(為高一級學校輸送合格新生,參加對口高考)、職業技能班(完成高中文化基礎教育,加強職業訓練,為獲得職業技能證書和中職畢業證的學生推薦就業)。根據分段時間不同,分流模式又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二一分段,高三分流”型,即“2+1”型;另一種是在高三下學期進行分流,即“2.5+0.5”型。第二,分班分流模式,即從高一開始分流,普通高中班和職業技能班平行發展。第三,分科選課模式,即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統一教育計劃、分科選修,學校設置普通科和職業科,規定高中畢業所必須修完的普通教育課程與職業教育課程。第四,特色綜合模式,即突破現有普通高中單一文化基礎教育的框架,注重發展學生的個性、愛好、特長,辦特色學科,創特色學校,培養“合格+特長”的人才。第五,與大學聯辦模式,即舉辦五年一貫製大專班,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學製為“三、二分段”,在綜合高中學習三年(包括普通高中主幹課程和相應職業技能課程),然後再轉入對口合作高等職業學校進行職業技能學習2年。第六,與中專銜接模式,即讓學生在前2學年或前3學年修完普通高中主幹課程,後2年或後1年學習中等專業課程,又稱“2+2”型或“3+1”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