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國家對勞動力資格要求的提高、年輕勞動力學曆過低過早離開學校等一係列問題,瑞典政府在2007年成立了高中教育調查小組。該小組評估從高中就讀資格規定到如何設定高中教育所獲得的資格和成果,以及影響高中成人教育的因素等各種事項,並提出了新的高中教育體製,強調職業項目的重要性。[19]2008年高中教育調查小組向政府提呈了《未來之路——改革的高中教育》報告,並在2011年啟動了新一輪的改革,被稱為“職業教育的文藝複興”。[20]
在本次改革當中,“高要求”“高標準”“更加清晰化”是關鍵詞。總體而言,這次改革的目標是希望學生在完成高中教育的同時,準備項目的學生能夠有對應的資格進入高等教育或者職業發展。因此,瑞典政府引入了兩種新資格:高等教育準備項目資格和職業項目資格(vocational programme)。職業項目資格入學基準要求通過瑞典語(或作為第二外語的瑞典語)、英語、數學以及其他五項核心必修課程;高等教育準備項目資格入學基準,則要求通過除上述條件外的八門核心必修課程。
這一分類比原有體製更加強調專業分化,培養目標和學生畢業後出路的指向性更加明確。同時,對現行各專業進行適當調整與重組,國家統一專業被分成6個針對高等教育的準備課程項目:經濟學、藝術、人文、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技術;12個職業項目:兒童與娛樂、建築和土木工程、電氣能源、車輛和交通、貿易和管理、手工藝、旅館與旅遊、工業工程、自然資源管理、酒店管理和飲食、空調暖氣和建築服務、衛生保健和社保。[21]與產業發展前景相關的職教專業得到了加強,現行的地方特設專業和地方性課程一律取消,學校隻有經過國家教育署審查批準才能開設自己的專業或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