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托幼機構教育質量評價研究

二、幼兒園家長與教師支持質量項目水平的具體分析

字體:16+-

(一)服務家長

“服務家長”項目有三個子項目組成,分別為信息服務、家庭教育指導、其他服務。該項目的評價內容旨在反映幼兒園為家長提供信息服務(包括幼兒園的管理服務信息、課程活動信息以及孩子在園情況信息)、家庭教育指導以及向家長提供便利性的延時看護服務等方麵的情況。由表14-3可知,“服務家長”項目得分為5.84分,達到“合格”水平(5分)。由表14-4可知,“服務家長”的質量主要集中在合格水平,良好水平占22%,優秀水平占16%,不適宜水平僅占2%,總體質量比較高。

表14-3 “服務家長”評分結果的描述性統計

表14-4 “服務家長”得分分布情況

1.信息服務

信息服務不僅包括向家長提供幼兒在園情況的各種信息,還包括向家長提供有關幼兒園的園務管理或課程方麵的信息資料,主要的目的是評價幼兒園和班級教師是否盡可能提供家長所關心的信息,是否關注家長的需求。

從表14-3可知,子項目“信息服務”平均得分為6.03分,高於“合格”水平。由表14-4可知,在該子項目得分分布上,樣本班級主要集中在合格水平,占總體樣本的49%,高於整個“服務家長”項目的比例;良好和優秀水平得分分布比較接近,分別占20%、19%;不適宜水平占4%,略高於整個項目水平。

2.家庭教育指導

家庭教育指導是指幼兒園或班級教師是否有向家長提供幼兒教育觀念及實踐方麵的指導。由表14-3可知,該子項目的得分為5.75分,達到“合格”水平,但低於整個“服務家長”項目的平均得分,並且從標準差來看,“家庭教育指導”的標準差(SD=1.83)相比較其他子項目上得分差異較大。由表14-4可知,該項目得分主要集中在合格與良好水平;在不適宜水平的比例上,子項目“家庭教育指導”高於整個項目水平(8%);處於優秀水平的比例僅為8%,低於整個項目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