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學前教育普及化程度的迅速提升,學前教育質量問題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注。保障適齡兒童接受基本而有質量的學前教育成為我國學前教育政策的重點之一。[1]在此背景下,如何構建科學的幼兒園教育質量評估體係,推動學前教育質量提升,成為我國學前教育事業發展麵臨的重要課題。
從理論上看,托幼機構教育質量觀念和評價視角必然是多元的,是與不同主體的立場和需求相關的。從主體—需求的角度來看,托幼機構教育質量反映了托幼機構的教育服務滿足相關主體需求的特性與程度。[2]托幼機構教育所涉及的相關主體很多,主要包括幼兒、教師、園長、舉辦者、家長、政府管理部門、社區機構等。由於各自的立場、利益訴求、價值觀念、知識經驗的不同,對托幼機構教育審視的角度、關注的重點、理解和評價自然也會不同,從而形成對托幼機構教育質量的多元觀念和評價視角。正如麗蓮·凱茨所概括的,托幼機構教育質量的評價大致有五個視角[3]:(1)自上而下的視角,評價主體一般為機構的舉辦者/管理者、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或立法/執法部門,他們通常關注的是機構的結構性(條件)質量以及管理製度和程序的規範性。(2)自下而上的視角,評價主體為機構中的幼兒,這一視角關注的是幼兒的感受、體驗與生活質量。(3)外部—內部視角,評價的主體為家長,家長往往會從自身的感受、參與機會以及自身需求的滿足程度來看待托幼機構的教育質量。(4)內部視角,即托幼機構中工作人員(如教師、保育員等)的視角,她們往往會從自己與雇主(管理者)、同事、家長之間的關係的角度以及自身需求得到滿足的程度來評價托幼機構的教育質量。(5)外部視角,評價的主體為機構所處社區的居民和民意代表,他們往往從托幼機構的服務是否滿足社區內所有家庭的需要的角度來評價托幼機構的教育質量。這五個視角所關注的質量大致可以理解為條件和管理的質量、幼兒體驗的質量、家長服務的質量、教師支持的質量以及社區服務的質量。可以想見,不同主體的評價視角及其所形成的不同質量觀念存在錯綜複雜的關係,可能存在某種共性,但必然存在差異,有時甚至發生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