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兒園的空間與設施質量的總體情況
表8-1 幼兒園的空間與設施質量的總體情況
圖8-1 幼兒園空間與設施的質量
從表8-1和圖8-1均可看出,我國幼兒園空間與設施質量平均得分為5.12分,剛剛達到合格水平(5分)。得分由高至低分別是戶外體育活動的設施、室內空間、家具教學設備、戶外體育活動的場地、午睡空間與設施、環境裝飾與幼兒作品展示、衛生間與飲水設備、活動區角。其中最高的是“戶外體育活動的設施”項目,為5.81分;“衛生間與飲水設備”(M=4.87)和“活動區角”(M=4.86)均低於5分,兩者未達到合格要求。整體而言,我國幼兒園空間與設施質量剛剛達到合格水平,仍有較大提升空間。
(二)幼兒園空間與設施質量的分布情況
表8-2 幼兒園的空間與設施質量分布情況
本研究采用兩種質量分層法分別對我國幼兒園空間與設施質量分布情況進行分析。
五級分層:由表8-2和圖8-2可知,從全國來看,我國幼兒園空間與設施有6.3%是處於不適宜的水平;40.9%處於最低要求水平;43%屬於合格水平;8.9%達到良好水平;0.9%達到優秀水平;總體而言,空間與設施的質量較為集中地分布在最低要求和合格水平上。
圖8-2 幼兒園空間與設施質量分布情況(五級分層)
從東、中、西部區域來看,東部地區幼兒園空間與設施質量較為集中在合格水平(56%),另外分別有20.4%和21%的班級處於良好與最低要求水平;中部地區大部分分布在合格水平(60%)和最低要求(37%)上,沒有優秀的班級也沒有不適宜的班級;西部地區較多分布在最低要求(62.6%),沒有優秀班級,不適宜班級較多(15.8%),西部地區質量分布較差。明顯可見,全國“優秀”班級均來自東部地區,“不適宜”班級來自西部地區,東、西部差距較大。在空間與設施質量“最低要求”水平上,西部地區所占比重最大,其次是中部和東部;在“合格”水平上,東、中部地區比例相當,西部地區較低;在“良好”水平上,東部地區20.4%的幼兒園達到良好水平,而中部和西部地區則各有3.3%和0.06%的班級達到良好水平,比例極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