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托幼機構教育質量的內涵
要界定托幼機構教育質量,我們首先需要對“質量”和“教育質量”的定義與內涵有基本的把握。綜合國內外有關專業組織的界定,“質量”可以看作某一實體(產品、服務或過程)滿足主體某種需要的特性。[13]據此,“教育質量”可以被界定為:教育機構所提供的教育服務滿足個體和社會的教育需要的特性。[14]在此定義中,“個體”是指每個學生,而這裏的“社會”是個複合概念,可以理解為學生以外的其他相關主體,包括家長、教師、政府、社區機構和其他相關部門等。教育質量既具有客觀性——它反映了教育的某種內在屬性;又具有主觀性——它與主體的需要和價值判斷相關聯,不同主體對同一教育機構的質量評價由於各自立場和需求的不同而存在差異。
在這一理解框架下,一些研究者認為,[15][16]從主體需要滿足的角度來看,托幼機構教育質量可以理解為:托幼機構的教育服務滿足幼兒的學習與發展需要以及其他相關主體需要的特性。鑒於托幼機構設置的目的與核心任務,托幼機構教育質量從根本上取決於托幼機構教育服務滿足幼兒身心全麵發展需要的程度——這是托幼機構教育質量的本體(內在)價值。[17]托幼機構教育服務滿足其他相關主體(如舉辦者、家長、教師、政府、社區等)不同需要的程度,則是托幼機構教育質量的社會(外在)價值的體現。[18]但由於立場、利益訴求和價值觀的差異,從不同主體的視角來看待同一托幼機構的教育服務質量,也許存在較大差異。[19][20]
從構成要素上說,托幼機構教育質量包含三個維度:[21][22](1)條件質量(結構性質量),包括班級規模和生師比、教師資質、教育培訓和教師薪酬等;這些結構性要素構成了托幼機構教育過程的重要前提性條件和基礎;研究表明,結構性質量能夠有效地預測過程性質量;[23][24]相對而言,這些結構性要素指標易於獲取和評價。(2)過程質量,包括空間材料及其使用、保育、課程計劃與實施、教學、遊戲、人際互動、家長和社區參與等;無論是國外的研究[25][26]還是國內的研究[27][28]均表明,與結構性質量相比,托幼機構教育過程性質量能夠更有效地預測兒童語言、認知、情感、社會性以及前學習技能的發展結果,因而是托幼機構教育質量評價的核心;但眾所周知,托幼機構教育過程性要素是動態、複雜和難以界定的,是托幼機構教育質量評價中最為困難的部分。(3)結果質量,是指幼兒在托幼機構教育影響下學習和發展所獲得的進步,涵蓋身體、認知、語言、情感、社會性等各個方麵。但對兒童發展結果是否納入托幼機構教育質量評價的範疇存在爭議。鑒於兒童早期發展影響因素的複雜性(兒童自身、家庭、托幼機構、社區之間,宏觀、中觀、微觀層麵要素之間均存在複雜的交互作用),[29][30]很難把托幼機構教育對兒童發展的作用從眾多影響因素中剝離出來,因而,國際上一般是從條件質量、過程質量兩個維度來評價托幼機構教育質量,[31][32]並不主張把兒童發展結果納入托幼機構教育質量評價的範疇,而是把兒童發展結果作為托幼機構教育質量效用的一個重要參照變量。[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