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托幼機構教育質量評價研究

三、討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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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致力於“保障適齡兒童接受基本而有質量的學前教育”的政策背景下,迫切需要有適宜我國文化和國情、具有良好測量學特性的學前教育機構質量評價工具。《量表》的研發正是為了這一目標,致力於成為中國文化背景下托幼機構教育過程性質量的有效評價工具。但由於我國國情的複雜性與教育質量本身的複雜性,托幼機構教育質量測量工具的研發是一個複雜的長期的過程,需要通過科學的程序對其內容、結構、測量學各項特性不斷檢驗和優化。在本章,我們梳理了《量表》從第一版至第三版持續的修訂與優化過程,並提供了《量表》第三版的效度驗證的證據。下麵,研究者將對這些方麵的結果進行簡要討論。

(一)《量表》內容與結構的持續優化

《量表》第一版是在吸收和借鑒多個權威評價工具的質量概念,基於我國文化、國情和幼兒園教育實際而研製的。《量表》借用了ECERS-R的總體架構,原創並增設了集體教學評價的子量表。在項目的內部結構上,《量表》為每個項目創設了“子項目”——評價的維度,為每個子項目設計了由低到高的四個等級指標:1分=不適宜,3分=合格,5分=良好,7分=優秀,從而使得《量表》的評價項目既有“經度”(1~7分的等級指標)、又有“緯度”(代表不同評價維度的“子項目”),邏輯結構更加嚴密。由於這些大幅度的修訂,使得《量表》第一版成為基於但顯著不同於ECERS-R的新工具,以適應和滿足中國文化和國情背景下托幼機構教育質量評價的需要。[21]

基於《量表》第一版的試測結果,研究者對《量表》進行了調整和修訂,研製出《量表》的第二版。與第一版相比,第二版對整個量表的架構進行了優化,子量表從8個整合成為7個;對內容進行了適當“瘦身”,子項目數量從177個減少到160個,以盡可能避免和減少交叉重複的內容。為增進評價的精準性,包含較多評價要點的一個等級指標被拆分成數量不等的若幹個精細指標,依據精細指標的評分結果推算子項目的得分。第一版中,子項目的可能得分僅為1、3、5或7;第二版中,子項目得分為1~7的自然數,項目得分取不同子項目得分的均值。精細指標評分的方式以及子項目、項目得分計算方法的變化增強了《量表》對托幼機構班級質量反應的精確度與敏感性。另外,《量表》第二版中把幾個在實踐中未得到足夠重視、經常被評為不適用的項目設置為“增設項目”(如“安撫和獨處的空間與設施”“音像設備和電腦的使用”“接納多元文化和差異”等),既保持《量表》對實踐的引領性,也允許這些項目在一些利害攸關的評價中暫不納入統計分析。“允許不適用項目”以及“增設項目”的設置進一步增強了《量表》對我國複雜的國情和幼兒園教育情境的適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