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業生涯規劃的原則
(一)利益整合原則
利益整合是指員工利益與組織利益的整合。這種整合不是犧牲員工的利益,而是處理好員工個人發展和組織發展的關係,尋找個人發展與組織發展的結合點。每個個體都是在一定的組織環境與社會環境中學習發展的,因此,個體必須認可組織的目的和價值觀,並把他的價值觀、知識和努力集中於組織的需要和機會上。
(二)公平、公開原則
在職業生涯規劃方麵,企業在提供有關職業發展的各種信息、教育培訓機會、任職機會時,都應當公開其條件標準,保持高度的透明度。這是組織成員的人格受到尊重的體現,是維護管理人員整體積極性的保證。
(三)協作進行原則
協作進行原則,即職業生涯規劃的各項活動,都要由組織與員工雙方共同製訂、共同實施、共同參與完成。職業生涯規劃本是好事,應當有利於組織與員工雙方。但如果缺乏溝通,就可能造成雙方的不理解、不配合以至於造成風險,因此,必須在職業生涯開發管理戰略開始前和進行中,建立相互信任的上下級關係。建立互信關係的最有效方法就是始終共同參與、共同製定、共同實施職業生涯規劃。
(四)動態目標原則
一般來說,組織是變動的,組織的職位是動態的,因此,組織對於員工的職業生涯規劃也應當是動態的。在“未來職位”的供給方麵,組織除了要用自身的良好成長加以保證外,還要注重員工在成長中所能開拓和創造的崗位。
(五)時間梯度原則
由於人生具有發展階段和職業生涯周期發展的任務,職業生涯規劃與管理的內容就必須分解為若幹個階段,並劃分到不同的時間段內完成。每一時間階段又有“起點”和“終點”,即“開始執行”和“完成目標”兩個時間坐標。如果沒有明確的時間規定,會使職業生涯規劃陷於空談和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