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NAEYC製定的PADC中有關園長專業能力的內容細則
美國全美幼教協會(NAEYC)頒布的《幼教機構管理者定義與專業素質》(PADC)從管理技能與教育技能兩個方麵分別闡述了園長專業能力應該具體包括哪些方麵:
雖然全美幼教協會的這份管理者職業素養結構中,並沒有將園長的職業角色嚴格地按照教育者、領導者、管理者三種角色來劃分,但是從其管理者的能力構成中可以看出,21條中的後四條已經很明顯地站在領導者的角度去剖析能力的基本構成了。分析這21條管理技能,進行歸類,其中園長自我管理能力2條。分別是自我評價能力和自我反思能力。其他管理能力:對物(財務、課程、機構的設備、人際關係)的管理能力4條,對他人(員工、家庭)的管理能力3條,對事件(機構運行)的管理能力1條。管理過程中體現的領導能力:市場公關能力4條,組織領導能力4條,語言溝通能力2條,信息技術運用能力1條。所以,教育者的能力構成包括:觀察評價能力、課程計劃實施與評價能力、幫助特殊需要兒童的能力、促進家園有效溝通的能力、預防安全事故的能力、進班指導的能力、創設良好學習環境的能力、自我反思和調整的能力。不同的能力構成是其扮演不同角色的結果。總結表3-1中39個指標,不難發現,與評價相關的概念詞出現的頻率最多,如評估、監管、考評、評價、鑒別、判斷、監督,足可見在園長的眾多專業能力中,評價能力是非常重要的,是構成園長專業能力的核心能力。這一點並不難理解,園長在指導幼兒園各項工作的時候,倘若沒有辨別是非的能力,試問,何談幼兒園教育質量?另外,園長的計劃能力、反思能力、進班指導能力,以及對資源的整合能力、溝通能力也成為其在指導幼兒園工作有序開展的必不可少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