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長領導保教工作的首要職能是引起變革,良好有效的領導行為能夠確定園所保教工作的正確變革方向,從而影響保教工作計劃的製訂。保教工作總體方向的確定是園長領導保教工作行為的核心,而方向的確定,離不開園長對當前保育教育方麵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掌握與理解。
(一)掌握並理解當前學前保育教育方麵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意義
1.園長製定園所保教工作總體目標的重要基石
為了保證幼兒園實施科學的保教工作,國家出台了一係列有關學前教育的政策法規,以《3~6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為例,它是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幹意見》的重要舉措。《指南》的研製過程,充分體現了科學性、民主性、時效性、操作性的特點,它是幼兒園實施科學保教的行動綱領,是園長領導幼兒園保教工作有效落實的重要武器。《指南》從國家層麵詳細地說明幼兒園教育的總體目標是什麽,幼兒園保教工作的具體任務是什麽,以及幼兒在不同發展階段的具體領域目標。任何一所幼兒園在確定本園保教工作的總體方向的時候,都不能脫離《指南》中規定的幼兒園教育的發展目標與任務。
2.《幼兒園園長專業標準》中園長領導保育教育工作的具體要求
2015年出台的《幼兒園園長專業標準》中有關園長領導保育教育的專業知識的第24條明確提出,園長需要掌握國家關於不同年齡階段幼兒的發展目標和幼兒園保育教育目標。
(二)具體內容
1.了解新近出台的學前教育法律法規
圖2-1 2010年至今國家出台的有關幼兒教育的文件
2.有解讀法律法規的意識和能力
園長隻有具備深入解讀政策法規的意識與能力,才能從政策文件中提煉出順應時代以及學前教育現狀的兒童觀、教育觀、評價觀,才能借助這“三觀”科學引領幼兒園的保教工作。除此之外,園長還應具備抓住政策文件核心問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