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幼兒園社會教育活動設計與指導

一、社會環境與社會行為規範的含義

字體:16+-

社會環境是指人類生存及活動範圍內的社會物質、精神條件的總和。廣義的社會環境指整個社會經濟文化體係,即我們所處的社會政治環境、經濟環境、法製環境、科技環境和文化環境等宏觀因素;狹義上僅指人類生活的直接環境,如家庭、勞動組織、學習條件和其他集體性社團等。社會環境對人的形成和發展進化起著重要作用,同時人類活動給予社會環境以深刻的影響,而人類本身在適應改造社會環境的過程中也在不斷變化。對於幼兒來說,常接觸的社會環境主要包括家庭、托兒所、幼兒園、家鄉、民族、國家及其他社會機構(超市、銀行、餐廳、理發店、公園、動物園……)。

在人類社會生活中,社會行為規範是由一定的社會組織,根據一定的社會生活方式提出並要求其成員共同遵守的行為要求。為此,在社會學中,社會行為規範本質是對社會關係的反映,也是社會關係的具體化。一方麵,它是對人們社會行為和社會關係普遍規律的反映,是一定社會對人們行為和相互關係的基本要求的概括;另一方麵,它通過某種習俗、傳統方式固定下來或由國家及社會組織認可,構成一定社會成員普遍遵循的行為準則。

班杜拉社會學習理論認為,兒童的社會行為是在觀察學習或模仿中獲得的。社會環境和社會行為規範的認知是相互關聯的,不能將二者截然分開。社會認知的發展是幼兒社會性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依托於人的社會化進程,在社會化過程中攝取他人影響以摒棄自我中心的過程。社會認知總是在一定的環境中進行,幼兒對社會環境的認知會對他們的認知結果有很大的影響。幼兒的思維具有具體形象的特點,這決定著他們對社會行為規範的認知也應該在社會環境中進行,並注重規範的直觀性、情境性和易操作性。例如,在圖書館、影劇院等公共場所,人們都會自覺保持安靜、不大聲喧嘩。幼兒看到成人的這些行為時,自己也會克製自己的行為,努力與周圍環境保持一致。他們還能夠有意識地遷移判斷出類似公共場所應該遵守的行為規範,如在會場不能用手機接打電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