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要》中明確指出,教師要培養幼兒“樂意與人交往,學習互助、合作和分享,有同情心”,“引導幼兒參加各種集體活動,體驗與教師、同伴共同生活的樂趣,養成對他人、社會親近、合作的態度,學習初步的人際交往技能”。因此,教師要想對幼兒進行人際交往方麵的教育,就必須結合前麵所學內容,對幼兒園人際交往教育活動的相關內容進行學習,為今後教育活動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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