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直接感知為主的方法,是指教師通過對實物或者直觀教具的演示、組織教學性參觀或組織幼兒親自參與某項活動,使幼兒利用各種感官,直接感知客觀事物或現象而獲得發展的一種教育方法。這類方法的特點是具有直觀性、形象性、具體性和真實性。
(一)示範法
示範法是一種教師通過呈現圖片、教具、實物,或者通過自己的語言、動作或教學表演等為幼兒提供具體的範例,或是采用具有教育意義的典型事例,讓幼兒通過觀察獲得感性認識,供幼兒模仿學習的方法。示範法能為幼兒提供豐富的感性材料,激發幼兒的興趣,提高幼兒社會學習的效果。
1.示範法的教育作用
(1)直觀性強,可以通過具體事例和直觀形象,使抽象的道理和社會規則具體化、形象化,有利於幼兒明確需要掌握的認知、行為。
(2)示範性強,能使幼兒明確什麽是對的、什麽是錯的,幫助幼兒獲得準確的社會認知,掌握相應的行為準則,知道應該怎樣去做。例如,在禮儀教育中,教師關於站姿、蹲姿、微笑、問好等的準確示範,就可以為幼兒提供很好的榜樣作用,使其在生活中學以致用。
2.使用示範法應注意的問題
(1)示範手段應該多種多樣,可根據不同的教學內容,采用圖片、實物、視頻、教師操作等不同手段進行直觀的教育活動,以激發幼兒的觀察興趣。
(2)示範操作的過程要密切結合教師的語言講解,使幼兒知其然還要知其所以然,將間接經驗與直觀觀察結合起來,而不僅僅停留在直接感知上。
(3)教師的示範和操作動作應該準確、慢而幅度較大,這樣幼兒才能看得清楚明白。重點部分應重複示範,可根據內容及目標,科學選用完整示範、部分示範、分解示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