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幼兒園教師常見問題及對策

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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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總則

一、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幼兒園管理條例》和《幼兒園工作規程》,指導幼兒園深入實施素質教育,特製定本綱要。

二、幼兒園教育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學校教育和終身教育的奠基階段。城鄉各類幼兒園都應從實際出發,因地製宜地實施素質教育,為幼兒一生的發展打好基礎。

三、幼兒園應與家庭、社區密切合作,與小學相互銜接,綜合利用各種教育資源,共同為幼兒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

四、幼兒園應為幼兒提供健康、豐富的生活和活動環境,滿足他們多方麵發展的需要,使他們在快樂的童年生活中獲得有益於身心發展的經驗。

五、幼兒園教育應尊重幼兒的人格和權利,尊重幼兒身心發展的規律和學習特點,以遊戲為基本活動,保教並重,關注個別差異,促進每個幼兒富有個性的發展。

第二部分 教育內容與要求

幼兒園的教育內容是全麵的、啟蒙性的,可以相對劃分為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等五個領域,也可作其他不同的劃分。各領域的內容相互滲透,從不同的角度促進幼兒情感、態度、能力、知識、技能等方麵的發展。

一、健康

(一)目標

1.身體健康,在集體生活中情緒安定、愉快;

2.生活、衛生習慣良好,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3.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識,學習保護自己;

4.喜歡參加體育活動,動作協調、靈活。

(二)內容與要求

1.建立良好的師生、同伴關係,讓幼兒在集體生活中感到溫暖,心情愉快,形成安全感、信賴感。

2.與家長配合,根據幼兒的需要建立科學的生活常規。培養幼兒良好的飲食、睡眠、盥洗、排泄等生活習慣和生活自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