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深入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幹意見》(國發〔2010〕41號),指導幼兒園和家庭實施科學的保育和教育,促進幼兒身心全麵和諧發展,製定《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二、《指南》以為幼兒後繼學習和終身發展奠定良好素質基礎為目標,以促進幼兒體、智、德、美各方麵的協調發展為核心,通過提出3~6歲各年齡段兒童學習與發展目標和相應的教育建議,幫助幼兒園教師和家長了解3~6歲幼兒學習與發展的基本規律和特點,建立對幼兒發展的合理期望,實施科學的保育和教育,讓幼兒度過快樂而有意義的童年。
三、《指南》從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五個領域描述幼兒的學習與發展。每個領域按照幼兒學習與發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內容劃分為若幹方麵。每個方麵由學習與發展目標和教育建議兩部分組成。
目標部分分別對3~4歲、4~5歲、5~6歲三個年齡段末期幼兒應該知道什麽、能做什麽,大致可以達到什麽發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指明了幼兒學習與發展的具體方向;教育建議部分列舉了一些能夠有效幫助和促進幼兒學習與發展的教育途徑與方法。
四、實施《指南》應把握以下幾個方麵:
1.關注幼兒學習與發展的整體性。兒童的發展是一個整體,要注重領域之間、目標之間的相互滲透和整合,促進幼兒身心全麵協調發展,而不應片麵追求某一方麵或幾方麵的發展。
2.尊重幼兒發展的個體差異。幼兒的發展是一個持續、漸進的過程,同時也表現出一定的階段性特征。每個幼兒在沿著相似進程發展的過程中,各自的發展速度和到達某一水平的時間不完全相同。要充分理解和尊重幼兒發展進程中的個別差異,支持和引導他們從原有水平向更高水平發展,按照自身的速度和方式到達《指南》所呈現的發展“階梯”,切忌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幼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