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兒園語言教育的方法
幼兒園語言教育的方法,實質上是成人為發展幼兒的語言創設條件和提供機會,讓兒童參與各種豐富多彩的活動,支持、鼓勵、吸引幼兒在與人、物、環境、材料等交互作用的過程中,學習語言、發展語言。幼兒園語言教育方法有:示範模仿法、視聽講做結合法、遊戲法、表演法、練習法等。
(一)示範模仿法
示範模仿法是指教師通過自身規範化的語言,為幼兒提供語言學習模仿的榜樣,讓幼兒始終在良好的語言環境中自然地模仿學習。教師的示範是學前兒童進行語言模仿的基礎。
(二)視聽講做結合法
“視”是指教師提供具體形象的講述對象,讓幼兒充分地觀察;“聽”是指教師用語言描述、啟發、引導、暗示、示範等,讓幼兒充分地感知與領會;“講”是指幼兒在感知理解的基礎上,充分地表述個人的認識;“做”是指教師給幼兒提供一定的想象空間,通過幼兒的參與或獨立的操作活動,幫助幼兒充分構思,從而組織起更加豐富、連貫、完整、富有創造性的語言進行表述。視聽講做結合法的四個方麵必須有機地結合,“視”“聽”“做”都是為“講”服務的,在“講”的過程中,促使幼兒語言能力的發展。
(三)遊戲法
遊戲法是指教師運用有規則的遊戲,訓練幼兒正確發音,豐富幼兒詞匯和學習句式的一種方法。遊戲符合幼兒的年齡特點,目的在於提高幼兒學習興趣,吸引幼兒的注意力,促進幼兒各種感官和大腦的積極活動。遊戲法是幼兒語言教育中常見的活動方式之一。
(四)表演法
表演法是指在教師的指導下,學前兒童扮演文學作品中的人物,根據作品情節的發展,通過對話、動作表情等再現文學作品,以提高口語表現力的一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