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腦風暴】
如何通過政策、製度和法律體係的建設盡快解決學前教育發展領域中的問題?如何選擇有效的途徑促進我國學前教育事業的均衡發展?
《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年)》指出:“兒童時期是人生發展的關鍵時期。為兒童提供必要的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的機會和條件,最大限度地滿足兒童的發展需要,發揮兒童潛能,將為兒童一生的發展奠定重要基礎。兒童是人類的未來,是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資源。兒童發展是國家經濟社會發展與文明進步的重要組成部分,促進兒童發展,對於全麵提高中華民族素質,建設人力資源強國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一、我國幼兒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
2003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11部委《關於幼兒教育改革與發展指導意見的通知》,確定5年內(2003—2007年)我國幼兒教育改革的總目標是形成以公辦幼兒園為骨幹和示範,以社會力量興辦幼兒園為主體,公辦與民辦、正規與非正規教育相結合的發展格局。根據城鄉的不同特點,逐步建立以社區為基礎,以示範性幼兒園為中心,靈活多樣的幼兒教育形式相結合的幼兒教育服務網絡,為0~6歲兒童和家長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務。
2010年7月,國務院發布《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十二五”期間,中央財政將安排500億元,重點支持中西部地區和東部困難地區發展農村學前教育,進一步明確了今後一個時期的學前教育發展規劃。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麵:
(一)基本普及學前教育
學前教育對幼兒身心健康、習慣養成、智力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堅持科學保教方法,保障幼兒快樂健康成長。積極發展學前教育,到2020年,普及學前一年教育(毛入園率達到95%),基本普及學前兩年教育(毛入園率達到80%),有條件的地區普及學前三年教育。重視0~3歲嬰幼兒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