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語言的含義
人類從動物開始,經曆了血與火的磨難與鍛造,終於告別了茹毛飲血的野蠻狀態,進化為萬類的靈長。在這一過程中,語言(language)一定發揮過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恩格斯才說,首先是勞動,然後是語言與勞動一起,創造了人類。
那麽,語言到底是一個什麽樣的事物呢?
也許人類從進入文化的自覺之後,就開始探尋這個問題的答案,可惜,時至今日,語言的本質依然是一個人言言殊的問題。瑞士著名語言學家費爾迪南·德·索緒爾就這樣說:“別的科學都是對預先確定的對象進行工作,接著就可以從不同的觀點去加以考慮。在我們的領域裏,情況卻不是這樣。”
揭示事物的本質,下定義是一個首選的方法。對於語言,學者們也下過許多定義,比如英國語言學家H.斯威特說:“語言是概念的表達,它通過語音組成詞,再由詞組成句子。這種組合與形成思想的諸概念的組合相適應。” 美國語言學家B.布洛克和G.L.特雷傑認為:“語言是使一個社會集團內部協調一致的信息的有聲符號係統。”上述三位語言學家的定義,前者突出語言的內部因素,言說話語如何形成,後者突出語言的外部形態,強調語言的社會作用,但可惜還都失於片麵。還是索緒爾“一開始就站在語言的陣地上,把它當作言語活動的其他一切表現的準則”,他撥雲見日般地區分了語言和言語,進而指出:語言是一種社會製度,是一種表達觀念的符號係統。
我國著名語言學家趙元任給語言下的定義是:“語言是思想的符號。”他還進一步指出了語言與文字的關係:“等到有文字把語言寫出來,文字就是語言的符號,語言就是文字的對象了。”
綜合各家的觀點,我們認為:
首先,語言是一種社會現象,它是人類發展到一定階段,基於生活和交流的需要而產生的一種帶有社會關係性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