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文學是指為幼兒創作的,適合幼兒年齡特點、審美要求和閱讀欣賞水平,有利於身心健康發展的各種文學作品。幼兒文學作品的寫作有其自身的特點和規律。
一、幼兒文學創作的題材
題材是文學作品中用以構成藝術形象、體現主題的具體材料,即作品中所描繪的那一組有著內在聯係的、相對完整的具體事物。
幼兒文學的題材,首先要具有廣泛性,其中既包括反映幼兒生活的題材——幼兒家庭或幼兒園生活的,又包括反映成人生活的,如英雄的事跡、成人的發明創造、科學家的刻苦鑽研等。一些富於幻想色彩的探險、偵破方麵的題材,也可以出現在幼兒文學中。幼兒文學的寫作還應善於從傳統的神話傳說、民間故事、曆史故事、誌怪小說中取材,一些符合幼兒特點的題材加以改寫後,便可成為很好的幼兒文學作品,如先秦散文中的一些寓言,古典小說中的《西遊記》《聊齋誌異》的一些章節等。
幼兒的求知欲和好奇心都很強,而文學作品是幼兒獲得知識的重要來源,因此,知識性題材在幼兒文學中占有較大比重。但是,創作這類題材的作品一定要注意同一般的幼兒知識性讀物區別開來,應該用文學的方法形象地表達知識。如《小蝌蚪找媽媽》《啄木鳥醫生》《誰的本領大》等都是兼顧了知識性和文學性的優秀作品。
其次,幼兒文學的題材還要適應幼兒的理解水平。由於幼兒具體形象思維占優勢,抽象邏輯思維處於萌芽狀態,他們對外界的認識活動還緊緊依賴於直接的生活經驗,即直接生活經驗是幼兒思維活動的支柱。因此,幼兒文學應以幼兒熟悉的生活中的事物為主要創作題材,如果作品的內容對於幼兒很陌生,引不起他們的興趣,作品的語言即使很通俗,幼兒也很難接受。兒童文學作家陳伯吹曾說:“幼童文學麵向著經驗、知識貧困的幼童,它的題材內容不是首先要滿足他們所不知道的有十萬個那麽多的‘什麽’‘為什麽’和‘怎麽樣’。以他們日常生活為起點,一直伸展到自然環境、社會環境中去,由此而豐富他們的經驗、啟迪他們的知識,同時訓練他們的觀察能力和發展他們的想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