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性(personality)是個體比較穩定的、具有一定傾向性的各種心理特點或品質的獨特組合,包括個性傾向性(需要、動機、興趣、信念、價值觀等)、個性心理特征(氣質、性格、能力)和自我意識。
一、個性傾向性的發展
幼兒期出現了最初的興趣、愛好的差異,有的幼兒愛唱歌,有的愛畫畫,有的愛聽故事,有的愛和小朋友玩角色遊戲等社會性遊戲,有的愛獨自玩建構遊戲等智力遊戲。
二、個性心理特征的發展
新生兒時期還沒有真正的個性表現,但已表現出氣質(temperament)差異。美國兒童心理學家及精神病學家托馬斯、切斯等[1](Thomas,Chess,et al.,1974,1982)將兒童氣質分為:難養型、困難型、易養型和混合型(本章末尾附量表)。研究發現:有40%的孩子屬於“易養型”氣質、15%屬於“困難型”(在第一次遭遇到新經驗時表現出退縮和低的活動水平,然後再慢慢適應)、10%屬於“難養型”(兒童在睡眠和進食方麵難以形成規律,麵對新情境容易表現出異常的緊張反應,如大聲哭、叫喊及暴躁)、35%屬於混合型。這些早期表現出的個別差異,對日後個性的發展有重要影響。
1歲左右的兒童開始表現出最初的個性差異。如,有的兒童比較隨和易合群,有的則常常表現出攻擊行為;有的孩子什麽都要自己來,有的則事事依賴成人;有的兒童有強烈的探索欲,環境中任何新鮮事物都能引發其主動探索行為,有的則顯得被動,需要在成人提示下才能進行探索等。3歲左右,兒童開始形成了對己、對人、對事、對物的態度(有的幼兒具有樂群性,有的則比較孤僻;有的能愛惜玩具,有的則隨便破壞;有的幼兒自信,有的則自卑、懦弱。)他們也出現了最初的興趣愛好的差異、明顯的能力差異、意誌品質差異和情感特征的差異(麵對美食等**時,有的幼兒缺乏自控力;有的幼兒則利用各種手段抵禦美食**,從而獲得更多獎勵。在情感特征方麵,有的幼兒大部分時候是快樂的,而有的幼兒則較多地表現出消極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