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前教育研究的類型
根據不同的維度,學前教育研究可有以下不同的類別。
(一)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
按研究的目的,學前教育研究可分為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基礎研究的主要目的在於發展和完善理論,它回答“為什麽”的問題;應用研究用於應用或檢驗理論,評價它在解決教育實際問題中的作用,回答“是什麽”及“怎麽辦”的問題。
基礎研究又稱基本理論研究,是研究教育的事理,揭示教育活動本身所固有的法則或規律的研究,它的基本目的是擴展知識。基礎研究具有以下特點:以揭示教育現象的規律、形成教育理論為目的;一般不考慮教育眼前的實際問題,其成果也不一定能為解決實際問題所采用;一般由專家、學者承擔;研究結果注重一般知識、普遍原理原則的建立,通常具有一般的或普遍的正確性。例如,學前兒童遊戲的本質特征及其產生的心理條件是對遊戲本質及心理條件的探討,屬於基礎研究;加德納(Gardner)的“多元智能結構理論”是對智能結構的探索,同樣屬於教育研究的基礎研究。
應用研究是將教育法則或規律運用於教育實踐活動,以直接指導或改進教育實踐活動,提高教育實踐活動的有效性與合理性的研究,它的基本目的是解決當前的實際教育問題,提高教育質量和效益。應用研究具有以下特點:具有特定的應用目標;在將基礎理論研究具體化過程中提出較強針對性的應用理論和方法;研究結果一般針對具體的領域、問題或情況。例如,人本主義學習理論對我國幼兒園課程與教學的啟示是在人本主義學習理論基礎上對幼兒園課程與教學的探究,屬於應用研究;幼兒園課程資源的開發與利用同樣屬於教育研究的應用研究。
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有時是相對的,常常互為補充。學前教育研究中,兩種研究都是重要的,無所謂價值高低。一般來說,學前教師更多開展的是應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