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前教育研究的內涵
(一)學前教育研究的概念
按照《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研,即鑽研;究,即仔細推求;研究,即探求事物的真相、性質、規律等。由此分析,研究是指人們在一定理論的指導下,采用一定的方法,遵循一定的規範,以探究事物的性質和規律的活動。
作為培養人的社會實踐活動,教育活動具有複雜性、創造性、長期性等諸多特征。隨著社會的進步,教育在不斷發展,表現出與不同曆史階段的政治經濟文化狀況相適應的特征;同時,作為教育的對象,學習者(學生、學前兒童)也表現出與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既具穩定性又有一定可變性的身心發展特征。因此,教育者在從事教育活動過程中,既要遵循社會與個體身心發展規律,又要探究教育內部規律,不斷提升教育質量以促進社會發展和個人幸福。教育研究就是研究者在一定的教育理論和科學研究理論的指導下,以教育現象或教育問題為研究對象,運用科學研究的原理和方法,對教育現象或問題予以分析、解釋、預測和控製,從而揭示教育規律、解決教育問題、提高教育質量的活動。[1]
與所有科學研究一樣,教育研究由三個基本要素構成:客觀事實——教育現象或教育問題;科學理論——教育理論與科學研究理論;方法技術——具體的教育研究方法,如教育觀察法、教育調查法、教育實驗法、質的研究方法,等等。
對於教育研究,可以從以下幾方麵理解:①它是有目的、有計劃的認識活動和實踐活動,是一種發現、探索教育規律的過程。②它揭示的是教育現象的本質和規律,具有普遍性與規律性,從而更有利於指導教育實踐。③它是采用“科學的原理和方法”探索、揭示教育現象的本質和客觀規律、提高教育質量的認識活動和實踐活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