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學前教育研究方法

三、學前教育研究成果推廣應用的內容和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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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前教育研究成果推廣應用的主要內容

1.認識成果(教育思想)

認識成果是研究人員根據已有的教育理論(包括古今中外名人的教育思想、教育原則和教育政策法規等),經過創造性的勞動,研究得出的新的思想、觀點、理念、原則、原理、功能、特點、特征等。同時,科研成果中所蘊涵的科學思維方式也可啟發廣大教育工作者持續改善自己的思維方式,用新的視角去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2.實踐成果(教育行為)

實踐成果是研究人員根據有關教育理論,聯係自己的認識成果,參照普遍使用的教育教學途徑、方法,結合課題研究的內容,研究得出的具有一定科學性、創造性、具有較大實用價值和較強可操作性的教育教學的相關要求、途徑、方法和策略。

(二)學前教育研究成果推廣應用的類型

1.基礎型研究成果

基礎型研究成果是回答“是什麽”、“為什麽”和“怎麽樣”的問題,成果形式一般為實驗報告、調查報告、學術論文和著作等。更多地體現認識功能,用於轉變人們的教育觀念。例如,傳播教育思想,隻有當研究成果中先進的教育思想、教育觀念得到傳播並被社會認可時,它才有推廣應用的市場。為解決教育改革實踐中不斷出現的新問題,教育工作者迫切需要學習、掌握和遵循學前教育研究成果所揭示和總結的科學規律和原則。同時,研究成果中所蘊涵的科學思維方式也可啟發廣大教育工作者持續改善自己的思維方式,用新的視角去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2.應用型研究成果

應用型研究成果是將已知教育理論在教育領域的具體化、操作化和行為化,重在解決“怎麽辦”、“怎樣做”的問題。成果表現形式為教育政策法規、教育指導性文件、課程標準、教材教具、教育教學模式、課件軟件等,主要目的是解決教育實際問題,主要表現為實踐功能。例如,提供教育經驗案例,建立先進的教育教學模式,將科研成果中所包含的新穎而實用的策略、方法和手段及時加以總結、推廣和應用。為解決廣大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教學實踐中遇到的疑難問題,使他們的教育教學水平在原有基礎上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