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法的分類
教育科學研究的方法多種多樣,可以從不同角度,根據不同的分類依據,對方法進行分類。
依據研究有無控製性,將方法分為兩大類,即經驗法與實驗法。例如,美國的J.D.尼斯比特在《教育研究法》一書中,依據對變量有無人為控製,將研究分為實驗法與經驗法,後者包括談話法、問卷法、測量法等調查方法以及觀察方法、個案研究。
又如,依據研究場所的不同,將方法分為實驗室研究和自然研究。自然研究是指在日常生活中隨自然進程進行的研究。
還有依研究所描述的狀態,將方法分為三類:曆史法是研究過去的方法;描述法是研究現在狀況;實驗法是說明預測未來的狀況。
另外,還有依收集事實材料的途徑,將方法分為曆史法(或文獻法)、觀察法、調查法、實驗法。例如,陳震東對教育科學研究方法的分類。
方法的劃分是相對的並有交叉重疊的情況存在,而非絕對的。特別是在實際的教育研究中,由於教育現象總是錯綜複雜的,進行教育科學研究,在大多數情況下常須幾種方法綜合運用,才能有效地解決問題。這裏為了便於理解和掌握各種方法的特點,我們主要從事實材料收集的角度對各種方法作簡要介紹。
(二)教育科學研究常用方法簡述
1.曆史法或文獻法
曆史法或文獻法亦稱資料研究法,就是通過分析研究人類過去豐富的教育實踐和教育思想,從而認識教育以及教育思想發展的規律性。它是以研究過去的曆史事實為對象,即前人或同代人已經發生的並已取得一定研究成果形成文字的教育現象為對象,主要手段是查閱文獻資料。這種方法可用於研究某一曆史階段的教育發展狀況,或研究某個教育家或教育流派的思想、理論觀點等。曆史法須在廣泛吸取前人(或同代人)已有知識的基礎之上,加以吸收消化,進而利用和創新,研究目的在於對當前的教育實踐和研究提供有益的啟示和指導。它既是一種獨特的教育研究方法,又是任何科學研究所必需的步驟和條件。正是通過對資料的研究分析,研究者才得以確定研究課題與方向(詳見本書第八章)。如關於對老解放區保教工作的研究,又如對陶行知先生幼兒教育思想的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