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研究是係統的探索過程,必須遵循一定的程序、步驟。科研的過程一般包括這樣幾個基本環節或步驟:
第一步,選題:發現、選擇和確定研究課題。
第二步,查閱文獻,了解情況:了解所要研究的問題的曆史與現實,考察來龍去脈。
第三步,製訂研究計劃或方案:明確研究任務,選擇研究對象,設計與確定研究方法即收集和分析資料所要運用的方法。
第四步,實施研究過程:按照方案實施研究,收集反映所要研究的問題的事實材料。
第五步,整理總結:整理分析所收集的事實材料,得出結果、結論,寫出研究報告。
從以上科研的基本環節可見,整個研究過程符合認識活動的一般規律,研究過程可描述為:
研究過程雖已被描述為是有係統的和有秩序的,但千萬不要認為研究過程是死板的。研究步驟是可以跳躍或交叉的。有些研究,如實驗研究、驗證假設的研究,問題已經被確定了;但在有的研究中,如教育社會學的研究,有時假設可能在資料收集以後也沒有形成,直到對資料進行分析之後才可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