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學前教育行為都應該始於了解兒童,因為對兒童的了解程度,影響教師對待兒童的態度和采取的教育措施。一線教師了解兒童最重要的途徑便是觀察和分析兒童的學習行為。然而不幸的是,作為與兒童朝夕相處的一線教師,有些並非十分了解自己班上的孩子,他們對兒童的了解不夠深入、不夠準確,在觀察兒童時存在諸多困惑。比如,不知道觀察什麽,觀察了兒童的行為不會分析,沒有評價的指標,對兒童的評價相對主觀。[1]“了解兒童”如此重要,然而一線教師在此方麵做得並不夠,所以我們有必要在此就這一問題做簡單的討論。
下麵我們先看一則觀察案例:
【案例】如何對兒童進行觀察
觀察兒童每天自由遊戲時間發生爭執的情況,事先擬好記錄表格,觀察4個月。
(1)觀察前確定所要觀察的行為或事件,確定記錄哪些事件的發生、發展過程,確定記錄事項和記錄形式,製定出記錄表格。
(2)隻要預定行為或事件一發生,就立即記錄事件全程。
例:“海倫·大衛——兒童爭執事件觀察”。
研究者事先製定好觀察記錄表(見表7-1),內容主要包括:
①爭執持續的時間;
②爭執事件發生的背景;
③爭執雙方兒童行為的性質;
④爭執雙方兒童說了什麽,做了什麽;
⑤爭執事件的結果如何;
⑥爭執事件的影響怎樣。
表7-1 學生爭執事件記錄表
觀察對象為26~60個月齡的幼兒,其中女孩19人,男孩21人。觀察58小時,共記錄200例爭執事件,平均每小時3.4次。觀察中發現,男孩的爭執事件多於女孩,年齡相差大的孩子之間的爭執多於年齡相仿者。隨著年齡的增長,爭執事件減少,但侵犯性質事件增多。導致爭執發生的原因,往往在於對占有物品的不同意見。大多數爭執自行平息,恢複較快,無表現憤恨的征候。[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