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學前兒童科學教育(第2版)

二、幼兒認識事物的思維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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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果茨基和皮亞傑兩位教育心理學家的研究為我們了解和認識幼兒的思維水平和發展階段的特點提供了依據。他們認為,兒童在學齡前就開始了思維活動。維果茨基認為在學前階段中思維活動是兼容並蓄的,而皮亞傑則認為是自我中心的。他們用了不同的名詞,但認為思維活動在發生的時間上是相似的。兩位學者都認為充分發展概念思維隻有在青春期才是完全可能的,而決不是在這時期之前。

根據皮亞傑的觀點,幼兒期的思維處於兩個階段:自我中心階段、直覺階段。[21]

3~4歲的孩子正處於自我中心階段。在這個階段,兒童還不能把自己和外部世界完全分開。他以為外部世界的事情是對著他來的,甚至就是為了他才發生的。孩子會以為月亮跟著他走——他居然能使月亮移動!

自我中心階段的另一表現是:兒童認為他對事物的認識是絕對的。如果他的知覺發生了變化,他會認為是因為事物起了變化,或者是已換了另外一事物。他從前門進屋看到的家跟他從後門進屋看到的家不一樣,他會認為是因為屋子起了變化,甚至會認為是換了間屋子,而不認為他隻是換了一個角度或方向來看同一間屋子。由於對同一現象從多方麵的接觸和感覺,把這些結果綜合起來才產生了概念。可見,這樣的概念在幼兒期是無法形成的。在今後很長一段時間裏,要在兒童對同一件事物有了許許多多的感性經曆之後,他才能明白那原來是同一件東西,隻是他觀察的角度變了。

在這個階段,兒童的認識一次不能包括雙重關係,比如南瓜決不能同時又是南瓜又是瓜果。

孩子在5~7歲處於直覺思維階段。這個階段仍有自我中心階段的某些特征,兒童仍然一次隻注意一個特征或一個變量。不同的是,直覺是與所感知的現象相聯係的,而不是和個人的感覺相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