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國家目前實行的課程體係是三級課程體係,即國家課程、地方課程、校(園)本課程。從我國幼兒園課程的發展情況來看,隨著《綱要》和《指南》的頒布和實施,構成了我國幼兒園的國家課程體係,對於國家課程的目標、內容、實施方式、評價等都有了相對完善的描述,為廣大幼兒園秉持正確的課程理念、踐行正確的課程行為提供了基本的指導思想。但是,由於是國家層麵的課程,因此,在具體細節方麵並沒有進一步的描述。各地在深入學習和貫徹《綱要》和《指南》精神的基礎上,致力於結合各地的實際情況廣泛開展運用《綱要》《指南》的實踐,實際上就構成了地方課程。由於《綱要》頒布較早,因此在貫徹和實施的過程中,很多省市都形成了具體細則,如《北京市貫徹〈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實施細則》《上海市學前教育課程指南》《山西省幼兒園課程指南》。盡管有了地方課程體係,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全國地區差異較大的問題,相對縮小了課程範圍,有了更強的針對性。但在一省之內,甚至是同一個地區之內,差異還是有的,甚至有很大的差異。而每一所幼兒園就分布在這些不同的地區之間,因此為了解決不同地區、不同幼兒園之間的差異,需要在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的基礎上,開發和建設園本課程,使課程更加符合幼兒園的實際特點。正是在這種背景之下,園本課程的開發和建設蓬勃發展起來,其目的是彌補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的不足,更加切合幼兒園自身的特點和實際需要。
在了解和貫徹我們國家的三級課程實施體係時,要特別注意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園本課程三級課程之間的差異與不同,尤其是要注意到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園本課程的開發者和建設者都是不同的。國家課程顯然是由國家來開發的,地方課程是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教研部門來開發的,園本課程則是由幼兒園來開發的。在具體建設方麵,國家課程是由全國所有幼兒園來共同建設的,地方課程是由地方所有幼兒園來共同建設的,園本課程則是由單個的幼兒園來建設的。可見,前兩級課程開發者和建設者是不統一的,隻有園本課程的開發者和建設者是統一的。而且,園本課程較為微觀和特殊,這也給園本課程的開發與建設提供了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