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外國學前教育史

一、俄國幼兒教育概況

字體:16+-

(一)兒童慈善教育的產生和發展

18世紀後半期,俄國的封建農奴製度開始解體,城市工商業有所增長,市民階層對教育提出一定的要求。與此同時,法國的資產階級啟蒙運動也影響到俄國。俄國女皇葉·卡德琳娜二世(1762—1796年在位)曾實行一些開明政策。她寫信邀請法國教育家來俄國,以幫助擬定俄國國民教育組織草案。她還起用十分了解法國教育學說的伊·伊·別茨考伊(1704—1795年)來從事改革教育機構的活動。1763年,別茨考伊呈給女皇一份奏折,請求為“棄子孤兒”在莫斯科開辦教養院,並為貧窮的產婦在教養院內附設一所醫院,奏折獲得批準。1763年,在莫斯科開辦了俄國的第一所教養院和產科醫院,別茨考伊被任命為教養院的院長。1770年,在彼得堡開設了一所分院,不久這所分院成為獨立的彼得堡教養院。稍後,教養院在各省市都開辦起來。

別茨考伊負責的莫斯科教養院收容的兒童分為2~7歲、7~11歲和11~14歲三個年齡階段。2歲以前的兒童由保育員照管,以後就轉入“公共活動室”,用適齡的遊戲和勞動來教育這些男女兒童。教養院主要依靠以各種方法募集的慈善經費來維持工作。別茨考伊的教育主張反映在他編著的一本教育指南《從出生到少年期的兒童教育論文選集》中。1766年,根據元老院的決定,曾在俄國各城市散發這本指南。別茨考伊企圖通過教育改善社會,重視德育和體育,並主張依據兒童的愛好來進行智育。他還主張絕對禁止體罰。

1802年,彼得堡教養院在彼得堡近郊葛岑村開設了葛岑教養院。為降低兒童死亡率,1808年起,教養院把7歲以下兒童交給保護人寄養。1832年,俄國進步教育家奧多耶夫斯基、古裏耶夫和古格裏向教養院負責人建議,在教養院內附設學前教育機關,即為在保護人家中居住的7歲前兒童設立“幼兒學校”。但該建議未被采納。於是古格裏等人以自己的資金在葛岑教養院內設立了一所很小的實驗學校,招收了10名寄養在居民家中的兒童。根據該校的經驗,古格裏在1837年改革葛岑教養院的原有做法,建立了如下製度:兒童4歲前交保護人養育。4~8歲就學於教養院內為他們設立的幼兒學校;分為小班(4~6歲)和大班(6~8歲)。8歲以後即可升入葛岑或彼得堡教養院。小班內沒有嚴格的作業和上課時間表。古格裏認為,小班教育的主要任務是發展幼兒的感受性和觀察力,並使其獲得初步的道德觀念,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大班則按照課表進行學習活動,內容包括:直觀地研究外部世界的物體,智力練習,掌握朗讀、計算和書寫方麵的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