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外國學前教育史

四、論幼兒的勞動教育和語言發展

字體:16+-

(一)勞動習慣和手的技能的培養

誇美紐斯鄙視懶惰,視之為“撒旦的蒲團”,主張從小培養兒童的勞動習慣,讓他們逐年獲得勞動技能。如在兒童出生後的前3年,應學會倒水,把東西從一處移到另一處;學會將物體卷起、展開、折彎、弄直、戳穿等。在兒童4~6歲時,應當從事手工勞動,包括各種建造活動。為了發展手的技能,誇美紐斯主張利用幼兒易懂的圖畫和習字,用粉筆或炭黑教他們畫直線、鉤彎、十字、圓圈,並建議這些課業用遊戲形式進行。他認為幼兒習慣於拿粉筆寫字母,以後可減輕小學教師的氣力。

(二)語言發展

為了發展兒童的語言,誇美紐斯認為首先必須教會他們清楚準確地發出字母、音節和全字的聲音,然後說出他們在家中所見的以及作業用的一切東西的名稱。誇美紐斯也建議采用遊戲的方式來發展語言。母育學校除了培養兒童正確地使用本族語說話的技能以外,還應當打下發展思維的基礎。他認為這個階段的兒童已表現出這方麵的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