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前教育概況
公元前30年,羅馬人通過武力擴張,建立了橫跨歐、亞、非三大洲,地域廣袤的羅馬帝國。羅馬帝國建立後,奴隸製加速發展,巨額財富源源流進羅馬。到了1世紀末,處於帝國鼎盛時期的羅馬社會風氣日趨**靡。達官貴人醉生夢死,沉溺於享樂不能自拔,上層家庭的主婦亦拋棄親自教子的傳統,隻顧自己尋歡作樂,而將嬰幼兒交給希臘侍女或奴隸照管。兒童從小耳聞目睹的是靡靡之音、**的舉止、窮奢極欲的場麵及荒唐故事,幼稚的心靈被毒害。著名學者塔西佗及昆體良都在其著作中對這一現象進行了揭露、譴責。昆體良寫道:
他們在轎椅裏長大,一旦兩腳著地,就得兩邊有侍者攙扶著。他們說了下流話,我們也為之高興,他們說的即使是出自我們的僮仆亞曆山大裏亞少年之口,也不是不能容忍的,而我們對這些話也報以微笑和親吻。他們這樣滿嘴汙穢是不足為奇的,這是我們教的,他們是在聽我們說話時學會的。
他們所看到的是情婦和孌童。每次宴會時室內充斥著靡靡之音,人們羞於出口的事卻觸目皆是。正是從這樣的實踐中養成了習慣,以後就變成了天性。可憐的孩子在還不知道這些事是邪惡時就學會了這些邪惡,於是,他們變得放縱、嬌氣。[25]
(二)基督教的興起對兒童觀及幼兒教養的影響
基督教於公元1世紀產生於巴勒斯坦,後逐漸流傳於羅馬帝國全境。基督教聲稱上帝創造並主宰世界,認為人類從始祖起就犯了罪,並在罪中受苦,隻有信仰上帝及其兒子耶穌基督才能獲救。公元313年,基督教在羅馬帝國取得合法地位,392年又被奉為國教。基督教興起後,對兒童觀及幼兒教養,既有積極的作用,亦不乏消極的影響。
從積極的方麵看,早期基督教哲學家依據基督教義及經典,宣稱新生嬰兒為具有靈魂的人,譴責殺嬰無異於謀殺或異教徒的邪惡作為。這些宣傳隨著基督教的興起,逐漸深入人心,有力地改變了以往殺嬰或棄嬰的陋習(盡管棄嬰的習俗此後還是存在了相當長的時期)。公元318年,信奉基督教的羅馬皇帝君士坦丁(Constantinus)在所發布的一份文書中,聲稱允許父母出賣子女為奴,但嚴禁殺嬰,稱殺嬰為“犯罪”行為。後一項規定的出台顯然反映了基督教的影響。公元400年,羅馬尼森宗教會議(Councilof Nicene)還建立了收養棄子孤兒的“鄉村之家”(Viilagehomes)。[26]這可能是曆史上最早的收容幼兒的福利機構。此後,基督教(包括天主教、新教、東正教)在全球廣泛傳播,興辦的類似機構(育嬰堂、孤兒院等)大都與其有關。盡管有些機構辦得不盡如人意甚至很糟,但總的來說,此類機構的出現在曆史上仍具有一定的進步意義。近代許多幼教機構也是由各派基督教人士首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