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印度是一個地理上的概念,指喜馬拉雅山以南的整個南亞次大陸。它包括了現在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和不丹等國的領土。在古代印度,並不曾有任何一個國家以印度作為自己的國名。印度作為地域的名稱是從印度河的名稱引申而來的。約在公元前2000年前後,印度河流域即出現了奴隸製城邦國家。從公元前1000年到公元前600年,逐漸形成了一套嚴格的等級製度,名種姓製度。這種製度把人分為四個等級(種姓),依次為:婆羅門,即僧侶(祭師);刹帝利,即武士;吠舍,即農民和從事工商業的平民;首陀羅,即奴隸及處於奴隸地位的窮人。前兩種為高級種姓。
在古印度,教育以維持種姓壓迫和培養宗教意識為核心任務。印度古籍《吠陀》[15]被當做統治階級信奉的經典,為教育提供了主導思想。在各等級中,婆羅門為最高級的種姓,所受的教育體係比較完備。在吠陀時期(公元前1500—前600年),以家庭為對兒童施教的場所。在婆羅門教的家庭中,兒童在3~5歲經過剃度禮,開始接受家庭教育。教育內容包括養成有規則的日常生活習慣,如早起的習慣、清潔的習慣(特別是清潔眼睛和牙齒的習慣)等,這種訓練往往由母親負責。除此之外,兒童還要學習《梨俱吠陀》中的讚歌,這種教學有時請一種叫做“賴西斯”的聖遊唱詩人擔任。《梨俱吠陀》的教學完全靠死記硬背,教學程序是:教師背一句詩或讚歌,兒童即鸚鵡學舌式地照念一句,一遍又一遍,直至背熟。
當時家長製盛行,父親作為全家的統治者,決定子女的命運,有權出賣甚至處死子女;處理子女的教育更屬父權範圍。為保持種姓的世襲及善盡僧侶的作用,除了請賴西斯執教外,父親也必須在家指導兒子記誦吠陀經,有時鄰人的子弟亦可加入,共同學習,形成一個小的群體。吠陀經的學習極其艱巨,這是因為它不僅卷帙浩繁,且以難解的古文梵文寫成,加之學習時還不許抄寫,隻能口耳相傳。《吠陀》之所以不允許抄寫的原因是:當時人們認為它乃神說的話,若擅自抄寫,則有瀆神之嫌。不允許抄寫及缺乏文字材料無疑加大了《吠陀》的學習難度,其艱巨性要求兒童耗費大量的精力和時光。對於幼兒來說,教學並不隻是記誦,而且是為下一階段,即所謂“淨行期”(即少年期及學生生活階段)做準備。婆羅門的兒童在8~16歲,通過“入法禮”進入淨行期。從教於一種叫“古儒”的婆羅門私塾教師,並搬進古儒家中,繼續接受一種充滿禁欲及宗教色彩的文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