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上所述,原始社會的幼兒教育具有如下幾個主要特點:對兒童實行公有公育,教育無階級性,人人享有平等的教育權;為社會關係的需要和生產勞動的需要而培養兒童,始終保持學用結合;沒有專門的教育機構,在一般社會實踐中附帶進行教育;教育的內容在簡陋、粗率的形式中具有多方麵性。
原始社會的教育為曆史條件所製約,具有原始性,在學習上有其局限性。此外,還保留著不少諸如棄嬰、殺嬰的習俗(這一習俗還被帶進文明社會),但這種教育是為當時經濟、文化發展水平所製約,並適應當時情況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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