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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幼兒園教師教育能力等級評價操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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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教師教育能力評價表[1]

續表

續表

續表

幼兒園教師教育能力評價操作手冊

一、環境的創設與利用

1.營造良好的師幼關係與班級氛圍

標準:

◇師生和幼兒同伴關係積極友好

◇班級充滿關愛

不合格

——班級氛圍緊張安靜,或過於吵鬧。

——教師與幼兒交流互動嚴格、高控,消極評價和批評較多,師幼關係疏離。

——教師明顯喜歡個別幼兒,而不喜歡一些幼兒。

——幼兒間衝突較多,解決方式簡單粗暴,相互間負麵評價多。

——教師間關係不夠協調,要求不一致。

合格

——幼兒情緒愉快地進行活動,教師的聲音低柔。

——教師經常以溫和的、支持性的方式回應幼兒,並對幼兒的主動交往做出積極反應。

——教師多以正麵、鼓勵性語言組織、指導和評價。

——同伴關係友善,幼兒能運用一些交往策略。

——教師間關係融洽、及時溝通、要求一致。

良好,即在合格的基礎上還能做到

——幼兒總是發出愉快的聲音,高興匆忙地進行活動、輕鬆地交談。

——教師能與幼兒間進行個別交往,交往中師幼都感到自然、親切。

——教師能引導幼兒選擇有意義的活動。

——教師關注和接納幼兒的各種情緒反應,及時給予適宜的安慰和疏導。

——教師關注每一個幼兒,公平公正地對待幼兒間的差異。

——同伴關係積極、友善;能運用適當的交往策略和友好的方式解決衝突。

2.充分利用和合理安排空間

標準:

◇充分挖掘和利用空間來支持幼兒活動

◇活動區域的設置與安排合理

不合格

——教室布局小學化,沒有活動區域劃分或區角很少,不符合幼兒年齡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