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喜歡做他們覺得有趣的事情。他們的熱情是具有感染力的。許多幼兒園和學前班教師因為兒童的熱情而喜愛自己的工作。然而,在講求學習標準和責任意識的時代,教師意識到追求快樂並不是他們工作的唯一動力。教師都知道,兒童可以在遊戲中學到許多有助於他們感知世界和讓他們在未來獲得更好的學業成就的概念及技能。但是,他們仍然對學習是如何發生的感到困惑。學習和遊戲活動是截然分開的嗎?是不是隻有在教師帶領兒童進行小組或集體活動時,兒童才能學習到知識和技能?遊戲與工作是不是兩碼事?好的、有益的遊戲是不是必須有教師的參與?如果是,它還是遊戲嗎?這些都是幼兒教育領域頗具爭議的重要問題。
麵對幼兒園和學前班的兒童,教師有以下重要任務:提供大量時間、空間、材料,支持和引導兒童參與安全的、具有社交成功感的、有目的性的、有意義的和具有想象力的遊戲。這種遊戲的樂趣是顯而易見的。兒童的眼睛是明亮的。他們表現得精力旺盛、興致高昂;他們的聲音雖然大,但卻不過分。他們會有一物多用的創意;他們相互協商、相互妥協;他們會持續進行遊戲,因為他們覺得既有趣又有益。下麵三個互動場景中的教師就已經認識到了其班級中兒童遊戲的重要性。這些教師意識到,他們有著非常重要的工作任務——支持和促進兒童的遊戲,使之真正對兒童有益。
竇格觀察了露西婭、馬可和羅伯特的“露營”遊戲。在他所在的4歲兒童的班級中,一切都進行得很順利。兒童都在進行著有建設性的遊戲或探究活動。他們對自己進行的活動既表現出自主性,又表現出專注性。於是,竇格決定到這些“露營者”的附近去坐一小段時間,同時將他們的角色遊戲過程記錄下來,然後再將這一劇本念給全班兒童聽,讚揚他們在這段比較長的“露營”場景中運用了有創造性的方法來使用材料,並且他們相互交流所使用的方式。他將這段遊戲記錄讀給兒童聽的時候,他看到了兒童臉上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