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部分州都已經頒布了3歲、4歲以及學前班兒童的兒童早期學習標準。還有許多州正在為嬰幼兒製定發展標準。兒童早期學習標準為我們提供了對兒童發展的合理期望,並且能夠指導教師製訂課程計劃和對兒童進行評價。如果運用得當,這些標準能讓幼兒教育工作者對兒童的發展形成一致的看法和清楚的期望,還能“為兒童早期的積極發展和學習創造更多的機會” (NAEYC,2002,2)。但如果學習標準幹擾了幼兒園和學前班的發展適宜性實踐,它就被誤用了。“因此,對任何學習標準的價值的檢驗應當要看它是否能夠促進積極的教育和發展結果,以及看它是否能避免對兒童不利的因素或避免兒童與其所需要的服務和支持的隔離。”(NAEYC,2002,2)
就像在本書中一直討論的那樣,遊戲是發展適宜性實踐中重要的一部分。不幸的是,一些幼兒教育者逐漸限製了遊戲,因為他們認為遊戲讓兒童失去了學習和達成學習標準及課程目標的機會。悲哀的是,這種現象在美國的學前班普遍存在:“很多公立學前班中的遊戲時間越來越少,幾乎消失了,遊戲活動逐漸被長時間的上課和標準化測試所取代。”(Miller and Almon,2009,2)
兒童聯盟(The Alliance for Childhood)對學前班遊戲活動消失所產生的後果表示出了嚴重的擔憂:“如果這些問題得不到重視和補救,同樣的問題還將發生在幼兒園或0~3歲兒童的班級。”(Miller and Almon,2009,4)全美幼教協會關於發展適宜性實踐的聲明也呼應了這一擔憂:“在有著高度壓力的班級中,兒童很難發展出學習興趣、自我意識和選擇能力,他們會錯失許多童年的快樂和廣泛的學習機會。”(Copple and Bredekamp,2009,4~5)
然而,遊戲和學習標準是可以共存的!美國的學前班和幼兒園教師將學習標準、課程目標整合到課程中去,他們沒有放棄為兒童提供較長的遊戲時間,以讓他們發展高水平的遊戲。學習標準的實現並不需要額外的時間。學習標準不一定非得在教師主導的小組和集體活動中才能實現,在這些活動中兒童都是被動的學習者,被要求安靜地坐很長時間,這是絕對不需要的!相反,我們可以在兒童進行角色扮演、搭建積木、拚裝操作材料以及在感知遊戲區玩沙、玩水時,看見學習標準和課程目標的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