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對黑格爾法哲學的批判,是對最係統、最豐富、最完整的德國國家哲學和法哲學的批判。這種批判是針對德國,但又不限於德國。一方麵,對德國現狀的批判,也就是對英國、法國各先進國家的過去的批判。這些似乎過去了的東西仍然壓抑著這些國家,構成了現代國家的隱蔽的缺陷;另一方麵,這種批判超出了政治解放的水平,而是從更高的即所謂真正的人的問題出發。這個問題不僅關係到德國,而且關係到整個世界。馬克思說:“一旦現代的政治社會現實本身受到批判,即批判一旦提高到真正的人的問題,批判就超出了德國statusquo[現狀]。”[20]
馬克思在這裏提出的不是一個舊問題,不是德國能否實現英國和法國曾經發生過的政治解放問題,而是一個全新的問題,即“德國能不能實現一個[原則高度的]實踐,即實現一個不但能把德國提高到現代各國的現有水平,而且提高到這些國家即將達到的人的高度的革命”[21]的問題。馬克思當時是肯定這一點的。
什麽叫真正人的革命?什麽叫人的高度的革命?政治解放算不得這種革命。雖然資產階級人道主義者以人的代表自居,雖然馬克思也曾經把法國大革命看成是人的複活,但現在他發現,政治解放一方麵把人變成了公民,另一方麵又把人變成利己的、獨立的個人。這不是整個社會的解放,而是市民社會中一部分人的解放;這不是使人全部占有自己的本質,而是使人喪失自己的本質。真正人的革命是人類解放,它著力恢複人類被異化的本質。所以馬克思說:“德國唯一實際可能的解放是從宣布人本身是人的最高本質這個理論出發的解放。”還說:“對宗教的批判最後歸結為人是人的最高本質這樣一個學說,從而也歸結為這樣一條絕對命令:必須推翻那些使人成為受屈辱、被奴役、被遺棄和被蔑視的東西的一切關係。”[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