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輕的馬克思從出版自由問題轉向抨擊萊茵省議會關於林木盜竊法的辯論時,他開始從精神領域進入物質利益的領域,從代表人類精神本性的要求,轉向自覺地為政治上和社會上備受壓迫的貧苦群眾的物質利益辯護。但從曆史觀來說,他的觀點基本上還是唯心主義的,雖然包含一些重要思想的萌芽。
在馬克思看來,封建專製製度就某種意義上說不是人的社會,而是“精神的動物世界,是被分裂的人類世界”,它同人類世界是相反的。[45]因為在封建等級製度下,人像被塞進中藥鋪的藥鬥一樣,每個人都屬於一個固定的等級。這同動物生下來就屬於一定的種一樣。動物實際生活中唯一的平等形式,是同種動物的平等,是這個種本身的平等,而不是屬的平等。動物的屬隻在不同種動物的敵對關係中表現出來,這些不同種的動物在相互鬥爭中來確定自己的特別的屬性。同樣,在封建等級製度下,平等隻是種(即同一等級)的平等,而不是屬(即人)的平等。在種與種(即等級)之間存在激烈鬥爭。如果說動物是作為自然存在物的動物界,那等級製社會則是一種精神動物界。普魯士就是這樣一種社會。萊茵省議會企圖把農民撿拾枯枝列為盜竊,通過頒布所謂林木盜竊法來加重對農民的掠奪,“他們所要求的不是法的人類內容,而是法的動物形式”[46],即把法變成動物界一個種掠奪另一個種的手段。馬克思以人的名義對普魯士專製製度的不法行為進行抗爭。
在萊茵省議會的辯論中,有些人借口在他們地區的森林裏,常有人先把幼樹砍傷,待樹枯死後撿拾枯枝,因而主張把撿拾枯枝列為盜竊,馬克思斥責這種觀點是“為了幼樹的權利而犧牲人的權利”。如果這條提案被通過,必然會把許多不是存心違法的人投入犯罪、貧困和恥辱的地獄。馬克思大聲疾呼,認為這樣做“勝利的是木頭偶像,犧牲的卻是人!”[47]林木占有者“拿一塊木頭換得了曾是人的那種東西”,即為了樹木而剝奪“除自身以外一無所有”的“生命”、“自由”和“人道”[48]。